10月14日,中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《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》生效。
对此,美森轮船发布《客户告知书》表示,不会就此项费用而向客户额外征收新的附加费。往期阅读:《美森轮船:不会额外征收附加费》
据业内消息称,美森轮船旗下两艘集装箱船舶"MANUKA"轮和“MATSON WAIKIK!"轮分别挂靠中国宁波港和上海港,两船将面临合计高达1654万人民币的港口收费账单。
其中,“MANUKA!“轮在宁波港靠泊期间据传已成为首艘被征收“船舶特别港务费”的船舶,金额为人民币4,458,400元,折合约62.79万美元:
另外一艘运力为4884个标箱的“WAIKIKI“轮靠泊上海港,按中国交通部公布的收费标准,其30224净吨将被收取1209万元的特别港务费,成为首艘在上海港缴纳该费用的涉美船舶。
据了解,近期各港口在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中报时,均要求船方或代理人提前七日通报并提交《船舶涉美信息报告表》。
据了解,有部分港口还需同步上传或备查船舶国籍证书、所有权证明、安全管理证书(SMC)、公司符合证明(DOC)、入级证书及连续概要记录(CSR)等文件,
提醒各位货主、货代,出货提前查询船期、运价信息,提前做好货物运输计划。出货后也要及时进行货物跟踪,避免货物延误。
来源:搜航网